「陳小潔的不在場證明,是假設她確實搭上A市的末班車回到C市的情況下形成的。
既然如此,要打破這不在場證明,只有兩種可能。
第一個可能就是她不是搭上A市的末班車回C市。
如果她搭上的是前一班車,就有可能犯案。但是...」
「不可能。」
「沒錯,因為根據你部屬的調查,監視攝影機有拍到陳小潔搭上末班車的畫面。
也就是說,如果加上誤點的25分鐘,陳小潔直到晚上11點30分都還在A市,並沒有搭上更早一班的區間車─特別注意這班沒誤點─而早一步回到C市。」
「...」
「因此,只剩下第二種可能性...也就是她不是從A市的末班車到達C市的。」
「!」黃警官心頭一驚,這,就是他所認為的不在場證明手法。
「陳小潔是搭上A市的末班車沒錯,但是在中途換車了!
在A市上車,在B市下車,再從B市坐上11點37分的莒光號,到達時間是11點47分!
但可別忘了A市末班車誤點了25分鐘!A市末班車發車時間11點05分,到達B市時間11點10分,
加上誤點的25分鐘,所以到達時間11點35分。
剛好來得及搭上11點37分的莒光號!剛好可以來得及在12點前到達C市!」
「沒錯!所以她的不在場證明不成立!」黃警官口氣穩重的說道。
「小瑞,並不是這樣的,就算從時間上來看可以,但是不合理。」
「你說什麼!」
「考量到兩點:第一,她的男友─也就是死者,那時候真的剛好到C市了嗎?又那麼剛好遇得到她?
在經歷這一切後,時間又這麼晚,陳小潔應該是直接回到C市的宿舍才對。」
「也許世上就是那麼多巧合,所以世上才會發生許多奇奇怪怪的案件!」
「你說的或許沒錯,但是站在吳新意的角度來看,如果要追,會選擇火車站嗎?不,當然不會!相較起來,到陳小潔的宿舍等人才是上上之策,與其在人來人往的火車站找人,倒不如到宿舍去才比較妥當。」
「...」黃警官說不出話來。
「接下來考量第二點,根據你部屬的調查,監視攝影機有拍到陳小潔在C市,從A市末班車下車的畫面。這一點足以證明她確確實實是搭著這班車回來的,並沒有轉車!」
「怎麼可能!也許她在殺了人後,再轉回來買了月台票,裝做從車上下來也說不定!」
「的確是不能否定這種可能性。但是...從時間上來考量吧,假設她是坐B市的莒光回到C市,到達時間是11點47分,出站時間起碼是11點50分了,再巧合一點走到公園時遇到死者,把他殺了之後,再轉回來買月台票。A市末班車含誤點實際到達C市是幾點,小瑞?」
「我看看...是12點整。」黃警官從懷裡抽出筆記本看了看道。
「也就是說,陳小潔只有大約10分鐘要完成出站、殺人、買票,還要等車,你不覺得太勉強了嗎?」
「可是...」
「最重要的一點...」蘭德不顧黃警官的阻止繼續的說。
「假設她真選擇坐B市的莒光回到C市殺人,並且利用火車誤點製造自己不在場證明,實在太過冒險。
真這樣做我們可以說她是有預謀殺人的想法,她知道對方一定會追她到C市,因此利用自己已經搭上末班車,從中轉車,再藉火車因誤點而延後到達來製造不在場證明。但火車發車時間誤點,並不一定代表到達時間一樣會誤點。
正確來說,並不是加上相同的時間就可以的,也許仍是準時到達也說不定。
簡言之,陳小潔要如何預測到達時間來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呢?」
「.....」黃警官被說的啞口無言。

沉默了許久,黃警官才開口問道:「那我投降了!我又得重新調查起。」
「....我...有一個想法。」
「是什麼?」黃警官追問道。
「這個嘛...我想先到陳小潔家去一趟。」
「這沒問題,她宿舍就在這附近而已。」
「不,我指的不是C市的宿舍─而是她在A市的老家!」
「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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